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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继续广泛深入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关键阶段,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重拳出击,继续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凌厉攻势,坚决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胜目标。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及省公安厅安排部署,决心不减、力度不减、措施不减,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盯那些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深挖见底一批重点黑恶势力案件,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啃下“硬骨头”,攻破 “硬堡垒”,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二、公安机关再次正告那些仍然实施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停止作恶,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再次正告那些曾经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迷途知返,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再次敦促那些在逃的黑恶犯罪嫌疑人,不要心存侥幸,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再次警告那些为黑恶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隐匿转移财产的人员,要认清形势,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拒不投案自首的,一经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于那些隐瞒不报,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曾经参与实施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凡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三、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继续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证据,特别是曾经受到过黑恶组织及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勇敢地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和提供证据,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阳泉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开发区分局举报电线、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阳泉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45000

  3、群众可以到市、县(区)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4、网络举报:阳泉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网站“线索举报”栏目。

  原标题:《阳泉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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