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公开警示28名滞留缅北人员:9月30日前回国投案否则冻结注销户籍
临湘市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对夏锦昆等28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9月30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1年以来,临湘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临湘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市劝返工作实际,特对夏锦昆等28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9月30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根据中央、省、市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对这28名滞留缅北人员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临湘市籍滞留缅北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二、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等)。
三、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四、在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居住地张贴通告,将滞留缅北人员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相关滞留缅北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 3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附:28名滞留缅北人员信息如下: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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