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法院公告“哆啦钱包”案受害人资金正在清退
关于“哆啦钱包”案即苏飞建为首的犯罪集团案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对以苏飞建为首的犯罪集团(以下简称“哆啦钱包”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工作。为维护受损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核实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清退对象为经核实认定的“哆啦钱包”案的受损被害人。
“哆啦钱包”案受损总额为1403万余元,目前执行到位943万余元。本次清退943万余元,统一清退比例为受损金额的67.21%。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害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受害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受害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害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 后续如有退赔,也将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及时关注。
5.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案件承办人电话(),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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