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400万一项厂房建筑工程一审计缩水200万
快报常州电 一项厂房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声称造价400余万,发包单位只付给290万,为此施工单位将发包单位告上法庭,然而发包单位通过审计鉴定造价为220余万,前后差价近200万。该案受到常州、溧阳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纪检部门负责人专门到庭旁听了该案的审理全过程。昨天常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施工单位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原告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认为,2000年11月,原告与溧阳市印刷厂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该印刷厂承建办公楼等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溧阳市印刷厂又追加了工程量,工程完工后,经溧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决算,工程造价为4059415.24元,另原告与该印刷厂又就其余的工程进行了决算,审定为133820.19元,两项合计工程款为4193235.43元。2002年2月,溧阳市印刷厂进行改制,新组建成了溧阳晨明印刷公司等两家公司,也就是现在的两被告。在这期间,溧阳市印刷厂及现在的晨明等公司共支付工程款290万,余款至今未付。原告要求晨明等两家公司未履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赔偿损失。
被告晨明公司则在昨天的庭审中表示,工程完工于改制前,他们之所以未付全部款项,就是对工程造价产生了怀疑,遂向中院申请对工程造价重新审计鉴定。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对印刷厂工程重新审计鉴定,该事务所鉴定结果表明,这项工程总造价为2245849.73元。被告认为,他们不但不用再支付工程款,反倒原告还要退还他们多收的款子。常州中院昨天当庭判决认为,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鉴定合法有效,这项工程总造价为2245849.73元,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昨天,常州、溧阳纪检部门及溧阳经贸局有关负责人旁听了该案。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该项工程造价前后经过了四次审计,每次审计结果都不一样,中院委托审计造价为220余万,与原告的要价相差百分之四十四点多。纪检部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这项工程在建成时还是国有资产,又接到“在这项工程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而且前后几次造价审计结果相差太大”,因此纪检部门已经对该事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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